小满啊

很杂的

与君相见恨晚

方思明 x 云梦



平日里看似无所不能的方少主其实有不少算不上毛病的小毛病。

 

首先,方少主口味及其刁钻。这主要体现在我做的每一道菜,他都要嫌弃一番。我捏个青团,他要说不够圆;我做道鱼羮,他要说太腥;我使出看家本领辛辛苦苦为他酿云梦特有的桃花酿,他喝了半坛,幽幽来了句“若是以去岁的陈雪或叶尖的清露酿制则更好”,气得我在桌下狂踹他——你去给我采去岁的陈雪和叶尖的清露吗?

不过我没想到的是他真的放在心上了。又一年桃花雨落的时候,他从怀中掏出一坛雪。我默然无语,笑着问他,是否日子过得太清闲?他展展斗篷,在院中石凳上坐下,淡淡道,无妨,着手下收来就是了。

谁信呢。这人平日里吃的用的穿的,什么时候准许旁人经手了?

那年的桃花开得格外好,我收了许多。我收花时,他便在旁边看着,偶尔来了兴致,也帮我收上一收。等枝头萧瑟的时候,桃花酿也熟透了,封坛一开,十里酒香。晚上我与他坐在房顶小酌,问他这下如何,他想了想,道,勉强凑合。我笑了笑,懒得与他抬杠。酒不醉人,自有醉人之物。

我素来爱吃甜食,可是方思明从不吃甜。开始我以为这不过是个人偏好,就像叶掌门不吃辣,青荷师姐不吃咸。有次我跟村里厨娘学做了桂花糖糕,要方思明多少尝一口,他若有所思地吃完了一整块,沉默半晌,告诉我——他不吃甜,不是不能吃,而是因为甜食会让人有种负罪感。

因为甜味,太柔软了。所以他自懂事起便不再吃甜食了。因为每吃一口,都会觉得是对那些痛苦的背叛,对他的亲生父母,对他的义父,对他自己。

此后我再也不曾要他吃过太甜的东西,只是有时会加些回甘的食材。这种天然的清淡的甘甜,大约是可以接受的。我想,既然在我身边,怎么能一直痛苦下去呢?

托方少主的福,我的厨艺大增,而其间耗费的万千心思,说起来心酸又甜蜜。偶尔我会捉弄他,在为他煎药时故意加些苦涩的药材,可是方思明从来不怕这些,从来都是一饮而尽,不皱眉头。

 

其次,方少主不会安慰人。这个发现让我很开心,因为这是方少主为数不多的显得笨拙的时候了。

方思明应是从未安慰过别人的,这都不用问他,只看他怎么安慰我就知道了。

我其实很少会有需要人安慰的时候,在芳菲林小鱼村定居后更是如此,风平浪静,粗茶淡饭,实在无甚烦心事。只是有一次,从云梦传来小师妹为歹人所伤不幸仙逝的消息,白纸黑字,忍不住大哭一场。

方思明自然也看到了。

我正抽泣之时,突听他冷冷道:“人之一生,终有尽头。去了便是去了,无甚可难过的。”

他这一说,小师妹的音容笑貌更宛在眼前,再加上这话实在尖锐伤人,我又悲又气又急,竟然打了个哭嗝,也不顾什么形象,哆哆嗦嗦朝他大喊了一句:“你就不会抱抱我吗!”

说起来,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拥抱。我若不是被情绪冲昏了头脑,是决计不会说出这话的,但那时只剩了难过。正手忙脚乱地抹着眼泪,突然就落入了一个怀抱。

那是另一具躯体的温度,另一具躯体的气息。

方思明应当是坐在了我身边,我头一偏,狠狠埋在了他的胸前。他然后在一片黑暗里,我感受到他一只手环过我的腰,另一只手用力按住我的背,把我按向他。他胸前的金属把我硌得生疼,可是满脑子天旋地转,晕晕乎乎,跌落在这个僵硬又温暖的怀抱里,就只剩了委屈。

后来我跟方思明讲,以后我伤心了,你千万不要说话,抱抱我就行了。方思明冷哼一声,不以为然。话虽如此,但我似乎并没有再这样伤心过了。

不过抱抱这件事,有了第一次,就有勇气有第二次了。有时我学着隔壁小孩子的无辜模样朝方思明张开胳膊问他要不要来抱抱呀,方思明转身就走,这时我就会笑嘻嘻地收回胳膊,并不觉尴尬。

这种甜甜的方式实在不适合我们。因为他足够坚强,而我也是。

拥抱只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就够了,那时他会告诉你,他在这里。而我于他也一样。

 

最后,方少主十分固执,有时实在令人头疼。

在与香帅等人各道珍重后,我在江南芳菲林寻了处安谧所在,开了这家小小医馆,初时只给渔村里的村民们治病,后来有了些名声,江湖客也多了起来。医者仁心,来者不拒。

方思明每个春天都过来陪我一段时间,逢我出诊,他必要在我身后看着。

可是他这样一个出众的人,搁在哪里会不吸引目光呢?不知是不是这个缘故,春天来看病问药的人格外多,尤以姑娘居多,进门后一个个先要往他那儿瞧上一眼。方思明清凌凌一双眸子冷冷扫过去,姑娘们不但不害怕,反而更羞红了一张脸。

我常常怀疑,我讲的话这些如花似玉的姑娘们十有八九是没听进去的,毕竟偷偷看美人公子更加重要些。

你,不许在这儿站着了,给我进里间!我怒气冲冲地对他说。

谁知方思明长眉一挑:偏不。这时即使他眼尾那道转瞬的流光也无法阻止我想打他的心情了,要说为什么没有成功的话,那只能是因为他从来不会在我们两人过招时放水。

不过我也多少明白一些他的心思,毕竟江湖中势力错综复杂,我这样不分黑白地救,自然会惹些麻烦。方思明在这里看着,面上不说,到底是放心不下的。

其实,或许他不在这里,反倒会清净些。毕竟万圣阁的少主在这里站着,我与万圣阁是彻底纠缠不清了,正因如此才会招来许多自诩正道的武林人士的非议。

方思明不会想不到这一点。可是他依旧十分强硬,不肯退让半分,在许许多多次来指责或试图劝诫我与万圣阁划清关系的人的时,他走到我前面,面色如霜,声声如刀。

“她是我的人。别来指手画脚。”

若是来人知趣,那便不会发生什么。若是来人不那么机灵,那么接下来十有八九就是一场力量悬殊的交手,通常以来人被轰出门外为结局。

他曾经说,不敢占有的喜欢不是真正的喜欢。

这就是他的态度,又强横,又不讲理。

“你可别后悔。”他深深地看着我,眼中是万顷江海。

 

但是他又有些犹豫。

“你当真不问黑白两道了么。”他问。

看,会这样问,自然是担心的。担心我为难,也担心我放弃。

其实有什么好为难的呢。我这一生习武学医,习的是身端雅正,学的是仁者仁心,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正因为方思明从深渊中来,我才更要站在这里,站在这里,在起雾时,提一盏穿透雾气的灯。

“我一辈子拿你当朋友”,这是我说过的,最年少轻狂,也最骄傲的一句话。

“傻子。”他笑了一声,别过脸去。

“我才不傻。”我故意绕过去看他。“一点都不。”

 

我忽然记起我们分别许久后的再次相遇。

我没想到在离开那场波云诡谲的阴谋这么久之后,遇到的第一位算得上是故人的人,竟然是他。

而他似乎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我,故而推开院门的手微微一顿,愣了一下。但这些微的惊讶神色稍纵即逝,便被眼中经年不散的雾霭遮了去,最终只剩了淡淡的一句:“哦,是你。”

三月末的芳菲林,漫山遍野都是灿烂云霞。原本低矮围墙已经拦不住的春光,从院门汹涌而入。方思明依旧是那身绣了暗金花纹的黑斗篷,像是一滴墨,突兀地落进了这斑斓柔和的画帛里。

我一时竟也不知该作何反应。又是意外,又是惊喜,又是无措。数月时光,不算短也不算长,但确实横亘在这里,遥遥溯回初见时的光景,那时他也是一袭黑衣立在深深浅浅的满目翠色里,是一把不肯收敛锋芒的剑。但总之,我是乐意见到他的。于是搁下了手里拧到一半的毛巾,甩甩手上的水,朝他笑了笑。“是你呀。你怎么在这儿?”

这不巧吗?自然是巧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许多人穷其一生都弄不懂一个问题——何处是江湖?

我也不懂。直到在抬眼看见方思明站在院门前,就是那一刹那,我好像又有点懂了。

江湖很大,可也很小。我遇见你,江湖便在你我之间,不过咫尺了。若要说为什么……因为此刻原本应是我不可企及的你站在这里,而我可以称你一声故人。

要我如何不相信,冥冥之中有天意,指引我在初入江湖那天踏入十二连环坞,不早一步不晚一步,就遇见了你。

 

去岁乞巧节,旁家女子对月穿针时,方思明也问我:“你的针呢?”

“针丢了,就只有线啦。”

我一边说着,一边扯直了线给他看。

方思明轻轻笑了。“武功不高,心思不少。”

“是呀,在下这颗七窍玲珑心,可全都用在你身上了。”

一面笑嘻嘻地同他玩笑,一面拉过他的手。他竟就这么顺从地让我拉过来了。

这是只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在泠泠月光下有玉一样的光泽,却是温暖的。现在,我就要把这根红线,系在这只手的小指上。

我仰头看他。方思明细长的眸里有一瞬而过的笑意。

“方公子给不给面子呀?”我问。

方思明没有回答,却微微张开了手指。于是一条红线绕过他的手指,打个结,另一端握在我的手心,我轻轻一拉,就可以感受到线另一端的重量。那是鲜活温暖的,是三千红尘里把我牢牢地栓在这里的,我的心上人。就在我笑的时候,方思明已经把红线从我手里扯了出来,也系在了我的小指上。他低垂着眉眼,小心而细致地系着最后的结。我只要勾勾手指,就能感受到他的回应。

“别动。”方思明淡淡道。

我又偷偷勾了勾。他撩起眼皮瞥我一眼,我朝他嘿嘿一笑。风卷落花,一片又一片,都向他飞去,我抬手想为他拂去肩上花瓣,他突然遮住了我的眼睛。

结绳结情丝,寸寸是相思。

星辰在上。此去年年岁岁,岁岁年年,只愿携手并肩,共向尘中老。

 

你好哇,方思明。

既然相遇了,就不要再分开了吧?


-END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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